第四章,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做好去極端化工作 第十七條 民族,宗教部門應當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活動,鞏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訓和服務管理機制,加強對宗教教職人員 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的服務管理、加強宗教出版物的審核,組織宗教教職人員做好講經解經工作,引導正信正行.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動 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絡傳播.第十八條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指導,協(xié)調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 開展普法活動 培育和提高各族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加強監(jiān)獄管理 防范遏制極端化在監(jiān)獄傳播 做好相關改造 教育,轉化工作。第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依法防范打擊極端化違法犯罪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絡傳播的綜合治理工作。防范打擊利用互聯(lián)網 移動存儲介質等從事極端化違法犯罪活動,境外極端勢力滲透破壞活動,非法出入境活動。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管控.第二十條.教育部門應當防范極端化干預國民教育。加強對師生進行民族宗教政策 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科學知識教育、引導師生正確認識和對待宗教,加強教材,教學輔導材料審核.防范和抵御極端化向校園滲透 第二十一條 文化部門應當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進步 開放、包容。文明??茖W的理念,創(chuàng)新文化活動.引領文明風尚,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豐富文化產品 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 加強文化市場監(jiān)管。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傳品.第二十二條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弘揚主旋律,強化去極端化宣傳教育,提高出版物,廣播影視節(jié)目的數量和質量 加強各類節(jié)目的審核 加強正面引導、增強各族群眾自覺抵御極端化滲透的意識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加強去極端化宣傳教育,強化行業(yè)管理,防范極端化傳播和滲透,第二十四條,衛(wèi)生計生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去極端化宣傳教育、防范極端化破壞計劃生育政策實施和在醫(yī)療衛(wèi)生場所傳播,第二十五條、網信 經信和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 加強對網站。論壇 微博 QQ。微信等自媒體和即時通訊軟件的管理。及時發(fā)現含有極端化內容的不良信息、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停止傳輸,刪除相關信息,或者關閉相關網站.關停相關服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保存相關記錄,協(xié)助進行調查,第二十六條。電信主管部門應當督促電信業(yè)務經營者落實對手機,聲訊臺 固定電話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極端化內容的音頻,留言、通話記錄等監(jiān)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極端化內容的信息傳播。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發(fā)現含有極端化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刪除相關信息。留存證據,及時報案。對互聯(lián)網上跨境傳輸的含有極端化內容的信息.應當采取技術措施予以阻斷。協(xié)助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婚姻,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極端化滲透、第二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應當加強經營許可.注冊登記和產品的生產經營管理。堵住源頭.防止宣揚極端化的物品進入市場.并依法查處市場內宣揚極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條,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上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指導下.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等,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制定推行新型村規(guī)民約 居民公約等。提高法治化水平 建立常態(tài)化治理機制,依法做好去極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