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責任第六十八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職責 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申訴、控告,檢舉應當受理而不受理 以及受理后不予查處,或者對提出申訴 控告、檢舉的人員打擊報復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財產損失或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殘疾人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認為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并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并予以答復 第七十條,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jiān)察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未依法核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 二.未依法審核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情況的,三、其他未依法履行保障殘疾人權益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第七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教育機構拒不接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入學、或者對殘疾學生入學額外附加條件的、二、用人單位無法定理由拒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三、用人單位對殘疾職工隨意加重勞動負擔或者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四。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殘疾人勞動的 五,用人單位虛報殘疾人就業(yè)人數或者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yè)。騙取相關優(yōu)惠待遇的.六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殘疾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七 未執(zhí)行無障礙建設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或者對無障礙設施未及時進行維修和保護造成后果的,八、挪用,克扣,截留。侵占殘疾人事業(yè)募捐款物 減免稅費和救濟款物的.第七十二條,供養(yǎng)、托養(yǎng)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侮辱、虐待 遺棄殘疾人 侵害殘疾人的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情節(jié)輕微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