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程Safety。code for、builder。s,hoistGB,10055 20072007.03、12 發(fā)布2007,10,01 實施前。言,本標準的3.2 8,2 8,9。2,1,9.3.6a、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本標準代替GB,10055.1996,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本標準與GB、10055。19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標準的名稱改為。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程,增加施工升降機導軌架軸心線對底座水平基準面的安裝垂直度偏差 增加標準節(jié)對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標識的要求,增加當標準節(jié)立管壁厚有腐蝕或磨損時應報廢或降級使用的要求。增加人貨兩用或400kg以上的貨用施工升降機應設置緩沖器。對在進行安裝,拆卸和維修時的吊籠運行速度作出規(guī)定 增加編織網(wǎng)圍欄或門的孔眼及開口尺寸的要求 對層門的凈高度分為按全高度層門和高度降低的層門來要求。增加對額定提升速度超過0,7m s時的施工升降機設置減速開關的要求,刪去對鋼絲繩的連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儲存預留鋼絲繩時。對所用接頭或附件的要求.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本標準由北京建筑機械化研究院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機械化研究分院。北京建筑機械化研究院。廊坊凱博建設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東紅、李守林.李靜,李秀輝。張梅嘉,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GB、10055,1988、GB.1005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