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guī)范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充分發(fā)揮檔案在項目建設。運行,管理.監(jiān)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據(jù) 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檔案管理的法規(guī)與標準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中央財政性資金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電子政務項目.其他信息化建設項目檔案管理 可參照執(zhí)行、本辦法所稱電子政務項目主要是指國家統(tǒng)一電子政務網(wǎng)絡,國家重點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國家基礎信息庫,國家電子政務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相關基礎設施,國家電子政務標準化體系和電子政務相關支撐體系等建設項目,第三條.電子政務項目檔案是在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全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是電子政務項目竣工驗收 運行維護.升級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據(jù),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項目建設單位是指負責項目建設的中央政務部門和參與國家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的地方政務部門.根據(jù).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項目建設單位應確定項目實施機構和項目責任人 第五條,電子政務項目檔案工作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項目建設單位應將檔案工作納入項目建設計劃和管理程序 納入相關人員的崗位職責,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電子政務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tǒng),有效 第六條.電子政務項目檔案管理在項目建設期間由建設單位的實施機構具體負責,電子政務項目實施機構應明確電子政務項目檔案工作主管領導 制定檔案工作計劃 建立健全歸檔制度,檔案分類編號方案等管理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范、配備具有專業(yè)知識和技能的檔案管理人員 提供檔案管理所需經(jīng)費、設備,場地等條件。第七條.電子政務項目實施機構應對參建單位進行檔案管理交底.指導,培訓。對參建單位移交的檔案進行審核 驗收.第八條、建設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應對電子政務項目的檔案管理進行業(yè)務指導并提出具體要求。對實施機構制定的檔案管理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范進行審查.對電子政務檔案的收集.整理。移交進行業(yè)務指導,第九條,檔案驗收是電子政務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未進行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電子政務項目 不得通過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