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責任.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工程總用地面積的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或者批準標準的,責令停工 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guī)定或者批準標準的。按照相差面積處以所在區(qū)域基準地價五至十倍的罰款,未繳納綠化補償費的、責令補繳綠化補償費,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不具備相應資質,擅自從事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施工 監(jiān)理的,責令停止、沒收違法所得.并分別對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擅自改變規(guī)劃綠地性質的,責令停止侵害 恢復原狀、并按照每平方米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不能恢復綠化用地.或者造成綠化功能損失的,處以應繳綠化補償費二倍的罰款,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城市綠地的.責令限期退出 恢復原狀,并按照每平方米處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臨時占用城市綠地不繳納臨時占用綠地費的、責令限期繳納.超過臨時占用期限的,責令限期歸還。并按照所占面積處以臨時占用綠地費二倍的罰款.逾期不繳納恢復綠化補償費的,責令限期繳納、損壞綠化相關設施的責令限期賠償。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 擅自修剪樹木的 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以罰款,一 樹枝直徑為本株樹木胸徑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按照樹枝直徑大小處以罰款、樹枝四厘米以下的,按照每枝八十元至一百元處以罰款。樹枝四厘米以上八厘米以下的,按照每枝一百二十元至二百五十元處以罰款、樹枝八厘米以上的,按照每枝五百元處以罰款,二,樹根直徑在四厘米以下的、未造成樹木倒伏危險的.按照每根二百元至五百元處以罰款 三、超出上述范圍的、按照修剪前樹木原價值的三倍處以罰款、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一、二款規(guī)定,擅自遷移,砍伐城市樹木或者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以罰款 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樹木砍伐或者遷移前價值的五倍 一,遷移或者砍伐胸徑十厘米以下喬木的、按照砍伐或者遷移前價值的三倍處以罰款,二、遷移或者砍伐胸徑十厘米以上二十厘米以下喬木的。按照每株二千元至六千元處以罰款、三,遷移或者砍伐胸徑二十厘米以上喬木的,按照每株六千元至一萬元處以罰款.四,遷移或者砍伐灌木的,按照每叢一百元至六百元處以罰款、五 損壞單排綠籬的,按照每米三百元至五百元處以罰款.六,損壞草坪的,按照每平方米一百元處以罰款,七。損壞混栽花壇和花草的,按照每平方米二百元處以罰款、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實施損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的、予以警告 責令停止侵害.恢復原狀 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予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一.違反第 一.項規(guī)定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二.違反第,二 三、五、六、項規(guī)定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 違反第.四,項規(guī)定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第、七,項規(guī)定的,按照設施造價或者破壞實際價值的二倍處以罰款.五,違反第。八 項規(guī)定的,對組織者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擅自遷移 砍伐或者買賣古樹名木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予以處罰、一 擅自遷移,砍伐古樹名木的。處以四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款。損害古樹名木致死的。處以六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二,擅自買賣古樹名木的.沒收違法所得,并按照古樹名木價值的五倍處以罰款。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第五十三條 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未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二、未按照規(guī)定劃定和管理本市城市綠線的,三。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造成后果的。四、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五,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六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觸犯治安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 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按照規(guī)劃。建設 環(huán)境保護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各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