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的通知.蚌政辦.2011 130號.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的通知,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暫行辦法 已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規(guī)范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 258號,城鎮(zhèn)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 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五部委第120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蚌埠市區(qū)范圍內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應根據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其供應渠道為、納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的新增用地。閑置或利用效率不高的存量土地以及市土地儲備機構儲備的建設用地等.第四條。保障性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xié)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采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實施,也可以由市政府確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機構。實施單位直接組織建設,保障性住房開發(fā)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確定實行項目法人招標的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有特殊情況不適于公開招標的。經市政府批準??梢圆捎醚堈袠?競爭性談判方式、第五條。本辦法所稱招標、投標.是指招標人為確定保障性住房項目實施單位.由投標人競投開發(fā)項目經營權的行為 第六條。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機構 政府授權的實施單位負責組織項目法人招標,市發(fā)改委,財政局.規(guī)劃局.國土資源局。審計局等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保障性住房招標相關工作 市監(jiān)察局依法對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全程行政監(jiān)察工作,市招標局依據市政府授權對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活動實施集中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參與項目法人投標的企業(yè)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備不低于與招標項目建設規(guī)模相對應的房地產開發(fā)資質。二,具有符合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企業(yè)基本賬戶開設金融機構出具的自有資金證明、三.開發(fā)業(yè)績近3年累計在20萬平方米以上且近年來沒有不良行為記錄,第八條 項目法人招標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編制招標文件 發(fā)布招標公告,二。招標人依法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并向合格申請人發(fā)售招標文件及有關材料,三、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進行投標、四。開標。評標 定標。并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五.簽訂,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合同書、第九條,編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項目簡介,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位置、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或修建性詳細規(guī)劃,建設周期,建設規(guī)模.套型面積,質量要求。項目土地投資概算等內容。二、招標說明,包括招標方式,投標人資質要求 投標人資本金要求、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項目承建方式。招標工作安排,答疑時間和地點,投標起止日期、開標地點等招標內容,三.投標須知、四.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合同書主要條款。報價、含報價范圍、報價要求.報價方式.等、五,評標標準和辦法.第十條,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下列資料、一,商務標書內容,1,保障性住房最高銷售價格、2,投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等級證書.企業(y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文件,3。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資金證明,4 企業(yè)近3年累計開發(fā)20萬平方米業(yè)績有效證明材料。二.技術標書內容.1、根據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或修建性詳細規(guī)劃、編制設計成果文件 并附環(huán)境設計,建筑單體設計方案。配套設施。戶型及其組合,按保障性住房戶型規(guī)定制定戶型一覽表,結構和建筑及其他設計說明書 2 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的組成明細,包括土地費用 建安費用。配套費用,相關稅費、貸款利息,預期利潤以及工程前期費用等。3.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方案.開工??⒐ぜ敖桓稌r間、建設進度計劃等,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第十一條、招標人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第十二條、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投標人需繳納投標保證金,中標人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未中標的投標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投標人、中標人存入的投標保證金 可轉作項目履約保證金,第十三條.投標人應勘察招標項目 對開發(fā)項目有異議的,應在投標前提出,標書一經投報、視為無異議。招標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變更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可在投標截止日前做出變更修改或者撤回標書,第十四條.項目法人評標委員會由市政府有關部門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2。3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費,第十五條,開標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在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進行.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眾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第十六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辦法 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比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二者相加最高分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應當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中標人,第十七條.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第十八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第十九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合同書,第二十條。中標人必須按照投標文件和評標時確定的規(guī)劃設計成果和合同約定的期限.質量標準進行項目建設,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第二十一條、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必須實行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履約保證金不得低于工程造價的2.建設單位應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還款擔保.第二十二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 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經查證有弄虛作假,行賄等行為的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 已中標的視為無效。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予以處罰.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投標人及中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涉及行政處罰的一般由市招標局受理和調查處理,涉及行政處罰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或委托市招標局實施處罰,單位和人員涉嫌違反黨紀政紀或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應當追究紀律或行政責任的.由市監(jiān)察局處理,單位和人員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項目法人招投標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招標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