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工程管理范圍第九條,水利工程管理范圍。由市.縣、區(qū)。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鄉(xiāng),鎮(zhèn) 和集體經(jīng)濟組織管理的水利工程,包括機井、渠道等小型水利工程,范圍.由鄉(xiāng) 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縣,區(qū)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水利樞紐工程范圍內(nèi)。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未明確管理范圍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十條。河道,湖泊 沼澤管理范圍的劃定,有堤防的河道 其管理范圍為兩堤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qū) 滯洪區(qū),兩岸堤防及護堤地 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為水域、沙洲,灘地及根據(jù)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設計洪水位確定,湖泊.沼澤的管理范圍為湖泊.沼澤的水域 蓄洪區(qū).滯洪區(qū).第十一條 流域性主要河流堤防管理范圍的劃定 一.雅魯藏布江為背水坡堤腳外60米、二 拉薩河為背水坡堤腳外50米.三。尼木河以及堆龍河、澎波河、當曲 學絨藏布.墨竹馬曲為背水坡堤腳外30米.以上河道城鎮(zhèn)段的堤防,背水坡堤腳外不得少于20米,第十二條,進水口,水電站。抽水站。水庫,塘、灌區(qū)管理范圍的劃定,一.進水口上下游河道各不少于500米、左右兩側50米至100米 二、大型水電站,抽水站為上下游河道堤防各1000米、左右側各100米.中小型水電站、抽水站為上下游河道堤防各500米.左右側各50米至100米、三 大中型水庫為設計最高洪水位線以下的庫區(qū)及大壩背水坡壩腳外100米至200米,庫主副壩兩端的山頭 崗地順壩軸線方向以分水線為界。垂直于壩軸線方向。以壩軸線為起點,上游300米至500米。下游至大壩背水坡壩腳外100米至200米 小型水庫為設計最高洪水位線以下的庫區(qū)及大壩背本坡壩腳外50米至100米 主副壩兩岸的山頭,崗地順壩軸線方向以分水線為界,垂直于壩軸線方向以壩軸線為起點 上游200米至300米,下游至大壩背水坡壩腳外50米至100米,四,666公頃以上灌區(qū)為干渠背水坡坡腳外3米至5米,支渠背水坡坡腳外1米至3米。環(huán)山渠背水坡坡腳外2米。迎山坡從渠頂面與山體交接處始、沿山體方向水平延伸10米。333公頃以上灌區(qū)為干渠背水坡坡腳外1米至2米。環(huán)出渠背水坡坡腳外2米,迎山坡從渠頂面與山體交接處始、沿山體方向水平延伸5米.第十三條,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nèi)的土地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土地使用證.其中屬于規(guī)劃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土地還應依法到規(guī)劃部門辦理規(guī)劃許可手續(xù)之后,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使用和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nèi)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 其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但必須服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 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nèi)的土地,已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經(jīng)市、縣.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可繼續(xù)由原單位和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