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湖濱新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 市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yè)園、市洋河新城、市各委、辦 局 市各直屬單位。為加強和規(guī)范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加快建立職責明確。運行有序。符合市情的校車管理制度.實現校車規(guī)范化管理,根據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 和 省政府關于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蘇政發(fā).2012.125號 精神 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立足長效管理 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協調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制 減少和避免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二,工作目標全面實現校車統(tǒng)一化。規(guī)范化管理 杜絕超載超員.非法營運接送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和幼兒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出行環(huán)境,三 校車使用管理,一,校車的界定本實施意見所稱校車是指中小學校.含初級中學 特殊教育學校.小學,幼兒園以及其他校車服務提供者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3歲以上學齡前幼兒的 符合國家標準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專用校車及現有專門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的載客汽車。現有專門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的載客汽車向專用校車的過渡期限為3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過渡期間。逐步將接送學生車輛更換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過渡期滿、所有用于接送中小學生及幼兒的車輛均應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二,使用許可1。過渡期內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專用校車應滿足以下條件。1、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期間按照.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GB24407、2009,的規(guī)定 生產并注冊登記的專用校車且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2,2012年5月1日之后按照.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12。的規(guī)定.生產并注冊登記的專用校車且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的 可以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3.學校,幼兒園。2012年5月1日之前購買并登記。按照.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09,規(guī)定生產的專用校車??梢陨暾堔k理校車使用許可.但在3年過渡期內應按照教育部門的規(guī)劃逐步更換為按照.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12.規(guī)定生產的專用校車.4、2012年5月1日之后 幼兒園新購校車應嚴格執(zhí)行、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12,的規(guī)定,并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要求 5.2013年6月1日之后所有登記的新校車,應嚴格執(zhí)行、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GB24407.2012。規(guī)定.并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2,過渡期內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用于專門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的載客汽車應滿足以下條件,1.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應為學校自購車輛或校車服務提供者于2009年9月30日,2012年5月1日在車管部門注冊登記且已經在教育及公安交管部門備案,一直用于接送學生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接送幼兒的車輛最大乘員數在45人以下,接送中小學生的車輛最大乘員數在56人以下。7座以下車輛和7座面包車不得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2,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安全技術條件應滿足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的要求,專用接送幼兒車輛應符合.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09。的規(guī)定。同時,申辦車輛應按照.校車標識.GB24315,2009,的規(guī)定噴涂統(tǒng)一校車標識 安裝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裝置,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并接入教育部門監(jiān)控平臺.安裝行車記錄儀并保證車內外監(jiān)控可實時傳輸。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齊全有效。未發(fā)生本車超過3萬元的車損交通事故 3,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除購買交強險外,還應購買承運人責任險。3.專用校車和專門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的載客汽車應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相關流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4、過渡期滿后、所有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均應嚴格執(zhí)行.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GB24407、2012、的規(guī)定,并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的要求.5.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應提交以下材料。1。校車標牌申請表。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蓋章 2 學校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書,校車服務提供者與學校簽訂的。校車租賃合同.校車承運交通安全責任書。3.校車申請報告 注明行駛路線及運營時間,駕駛人,安全員等基本情況.4、學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校車服務提供者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5。申辦車輛行駛證及登記證書復印件。校車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6 機動車保險復印件,四、駕駛資格校車駕駛人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申辦校車駕駛資格應提交以下材料 1.駕駛資格證明。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同時提供交通運輸部門核發(fā)的駕駛人客運資格證明、2、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無滿分記錄證明,3,無致人死亡或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證明,4、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證明,5,無犯罪記錄證明,6、身體條件證明、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駕駛校車實行定人,定車制度,不得隨意更換所駕校車.如需變更。校車所屬學?;蛐\嚪仗峁┱邞疆數亟逃姓鞴懿块T備案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五,職責分工1,遵循依法管理,政府領導 部門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 各縣,宿豫區(qū)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并由教育、公安 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共同履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教育職責 宿城區(qū).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市湖濱新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市洋河新城行政區(qū)域內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負總責。由市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共同履行相應職責,2,各縣.宿豫區(qū)校車使用許可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校車標牌.并由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簽注校車類型 宿城區(qū)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湖濱新城 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市洋河新城行政區(qū)域內的校車使用許可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校車標牌,并簽注校車類型,3。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應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校車準駕資格 各縣。宿豫區(qū)校車駕駛人經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后。由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宿城區(qū)。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湖濱新城 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市洋河新城行政區(qū)域內的校車駕駛人經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后,在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4、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宿遷市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要求積極履行職責.共同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5、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應落實校車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安全性能的日常維護 定期組織對校車駕駛人,隨車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六。安全教育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訂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計劃 定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2。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校車駕駛人集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駕駛人的法制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3,學校.幼兒園、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幼兒.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七,責任追究、一 未履行安全監(jiān)管和保護職責的學校和單位。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對工作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實行責任追查 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二。校車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或在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三、校車服務提供者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傷亡的 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決定給予處罰的,由校車駕駛人完成接送學生任務后再行處罰.并對其進行教育.五 對校園及其周邊的非法營運車輛,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教育等部門配合,依法予以查處。附件 1,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流程圖2,校車駕駛人資格辦理流程圖3,校車標牌4。校車標識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