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第九條 學??梢耘鋫湫\?。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yè) 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以及根據(j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梢蕴峁┬\嚪铡⒖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jù)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可以制定管理辦法 組織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提供校車服務、第十條,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第十一條 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學校應當將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報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并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學生的監(jiān)護人應當履行監(jiān)護義務、配合學?;蛘咝\嚪仗峁┱叩男\嚢踩芾砉ぷ?。學生的監(jiān)護人應當拒絕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導。監(jiān)督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