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的檢測與評定4 1.一般規(guī)定4,1 1、鋼結構現場取樣。應根據檢測內容和目的確定取樣部位 取樣數量和樣品尺寸。并保證樣品具有代表性、4。1、2 在結構上進行材料取樣之前。應記錄取樣的具體位置 樣品尺寸和形狀.構件表面原始狀態(tài)等信息 4。1、3。當被檢驗材料的性能指標隨時間變化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時。可按下列情況之一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1。經調查當有可靠的材料質量實測記錄資料時??砂丛涗涃Y料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2 當工程尚有擬鑒定結構構件的余料時 可對其余料進行檢驗,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 否則應現場取樣實測.4,1。4 當結構工作環(huán)境與原設計狀態(tài)比無明顯變化 未曾發(fā)生材料劣化,損壞現象或跡象時.可按下列原則進行組批檢驗,1。對于鋼材。同種構件,同規(guī)格為一個檢驗批。2 對于焊接接頭的金屬材料。同種構件中同一形式焊縫為一個檢驗批、3、對于連接緊固件和其他節(jié)點連接材料。同種構件中的同規(guī)格零部件為一個檢驗批,4,1,5.由于累積損傷 腐蝕及災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質發(fā)生改變時.應在鑒定對象上取樣檢驗、進行檢驗組分批時.應考慮致損條件,損傷程度的同一性 4.1。6.當鋼結構材料發(fā)生燒損 變形 斷裂、腐蝕或其他損傷時,宜進行金相檢測、4。1,7 既有鋼結構材料性能的檢測與評定 宜以結構有損傷或破壞部位的材料為主 4。1。8、現場取樣的方法或措施 應保證試樣材料的原有性能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