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1.0。1,本條闡明了制定本標準的目的和原則性要求,天然氣液化工廠原料氣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液體產品除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外還具有低溫特性,生產的安全條件相對苛刻、而我國的天然氣液化技術發(fā)展歷史較短。在工程設計中統一設計原則和技術要求的首要目的是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其次是利用先進技術,節(jié)約資源,清潔生產,保護環(huán)境。1、0,2,本條規(guī)定了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天然氣液化工廠工程的設計應嚴格遵守本標準.以煤制氣、焦爐氣及沼氣等為原料氣的液化工廠可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本標準所指的天然氣液化工廠不包括以下場站 1.不帶液化天然氣液化裝置的氣化站及天然氣調峰站,2 帶有基荷型天然氣液化工廠的液化天然氣輸出站,Ex、port。LNG、Terminal 本標準包括的天然氣液化工廠僅限于其與裝船碼頭棧橋與陸域的交接點之內的陸上部分 3、液化天然氣儲備庫。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即液化天然氣轉駁站,卸船、儲存,裝船轉運 4,天然氣液化工廠對鐵路液化天然氣槽車的灌裝、5、海洋中的浮式液化裝置,1.0。3。本標準編制過程中.編制組調查了多個天然氣液化工廠,了解了相關標準的采用和執(zhí)行情況、總結了天然氣液化工廠設計的經驗和教訓,對一些技術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 同時吸收了國外有關標準的先進技術和理念.并與國內有關標準相協調,天然氣液化工廠設計涉及眾多專業(yè),對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內容本標準已作出了規(guī)定.應遵照執(zhí)行.本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