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4.道路安全與設備安全防護18、4,1,礦山道路的交通標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GB 5768 2的有關規(guī)定、18、4、2 山坡填方的彎道。坡度較大的填方地段和高堤路基路段的外側應設置護欄、擋車墻等防護設施 18,4 3,設備的防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設備的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轉軸 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位應設防護罩或柵欄,2。設備的走臺、梯子,地板以及人員通行和操作的場所應保持整潔和通行安全,3,設備運轉時不得進行檢修,注油和清掃,機器的轉動摩擦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 4,設備移動時不應上下人員、在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地點.不應有人停留或通行,5,爆破前應將鉆機。挖掘機等移動設備停放到安全地點 6 鏟裝設備作業(yè)時 人員不得在懸臂和鏟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通過.停留 7。運輸設備不應裝載過滿或裝載不均、8,設備在松軟或泥濘的道路上移動時,應采取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9 牽引設備時應設專人指揮、被牽引設備應有制動裝置并有專人操作.10、邊坡浮石清除完畢之前。人員和設備不應在邊坡底部停留,11,不得使用有接頭或斷股的鋼絲繩進行提升,吊裝作業(yè)。12,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應標明最大負荷量、安全速度。提升運輸設備應有靈敏可靠的信號裝置。13,通風機與工作面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風電閉鎖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