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礦井井下4,1,供配電系統4.1.1 井下變電所的設置應根據地面配電系統,井下生產規(guī)模和配電范圍 排水方式和開采方法等因素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井下主變電所應設置在主要開采水平,作為該水平或若干個相鄰開采水平的變,配電中心。井下主變電所宜設在主要開采水平井底車場且與主排水泵房相毗鄰。2 井下主變電所宜由地面主變電所直接供電.3、負荷較大或距井下主變電所較遠的采區(qū)變電所,主排水泵房變電所等,可由礦井地面主變電所或設在礦井地面的其他變電所直接供電,4.1,2 井下配電電壓和電氣設備電壓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井下電力網的高壓配電電壓宜采用和地面高壓電力網相同等級的配電電壓,且應滿足下列條件。1。井下有爆炸危險環(huán)境,不得大于10kV,2,井下無爆炸危險環(huán)境,宜采用10kV.當超過10kV時、應采取專門安全措施。2,井下電力網的低壓配電電壓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礦山可采用220.380V.3、綜合機械化采掘工作面配電電壓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過3300V時應采取專門安全措施、4。手持電氣設備電壓不應大于127V,5,當安全需要時.可采用不大于36V電壓,4。1、3.井下低壓配電系統接地型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井下有爆炸危險環(huán)境、應采用IT系統,2、井下無爆炸危險環(huán)境.宜采用IT系統、當采用220.380V時,也可采用TN、S系統.3。當采用IT系統時。配電系統電源端的帶電部分應不接地或經高阻抗接地.且配電系統相導體和外露可導電部分之間第一次出現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時,故障電流不應大于5A 4.1 4.井下變電所的電源及供電回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由地面引至井下主變電所和其他井下變電所的電力電纜,其總回路數不應少于兩回路,當任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其余回路的供電能力應能承擔井下全部負荷,2.有一級負荷的井下主變電所.主排水泵房變電所和其他變電所、應由雙重電源供電 3、向大型礦井井下礦物開采。運輸負荷配電的變電所,應采用雙回路供電.4 1。5,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變電所的供電電纜、應在架空線與電纜連接處裝設避雷裝置。4.1 6、由地面向井下配電的線路和其他井下線路不得裝設自動重合閘裝置、4,1 7,屬于下列情況之一。宜采用移動變電站配電,1、綜合機械化采掘工作面配電、2,由采區(qū)變電所等固定式變電所配電有困難或不經濟時,3,獨頭大巷掘進配電、附近無適宜低壓電源可利用時、4,1、8.井下照明電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電壓可采用220V或127V 2,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應采用36V.3、采掘工作面應采用36V.當選擇礦用防爆型燈具時可采用127V.4.行燈電壓不應大于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