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市政及管線第四十六條、建筑控制線的劃定標準、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 建筑控制線應當按照以下標準劃定、一,臨規(guī)劃路幅寬度小于26米道路的,退讓3米、二,臨規(guī)劃路幅寬度大于或者等于26米。小于40米道路的.退讓5米,三 臨規(guī)劃路幅寬度大于或者等于40米道路的。退讓7米 四。臨不同等級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以較高等級道路的標準退讓,五.隧道周邊應當劃定安全保護區(qū) 安全保護區(qū)包含隧道上方、隧道兩側50米.隧道洞口往外30米,附圖3 在安全保護區(qū)內修建建筑的,應當進行隧道結構安全論證,涉及現(xiàn)狀隧道的,結構安全論證應當征求城鄉(xiāng)建設,城市管理或者交通等主管部門的意見,涉及規(guī)劃隧道的,設計方案應當充分考慮規(guī)劃隧道的可實施性、六 涉及歷史文化名城 名鎮(zhèn),名村、街區(qū) 傳統(tǒng)風貌區(qū),歷史建筑的.應當符合相關保護要求、七。位于建設用地內規(guī)劃保留的自然水體周圍的、從自然河床外邊線起算退讓10米 渠化的。從渠化工程外邊線起算退讓10米,八。有其他控制要求的,按照專項規(guī)劃劃定 建筑控制線為最低退讓要求、綠化 河流,建筑等有嚴于此退讓要求的專門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交通設施,公用設施與道路紅線,建筑控制線及建設用地紅線的關系,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用地條件受限的,在保證現(xiàn)狀建筑結構及管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布置在道路紅線與建筑控制線之間。新建 改建 擴建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的建 構,筑物地下部分與建設用地紅線的距離、應當滿足安全要求,第四十八條、公路兩側建筑控制線,防護綠帶的劃定 在公路兩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其建筑控制線。防護綠帶按照以下標準劃定,一 位于高速公路正線兩側的,建筑控制線距高速公路中心線不得小于66米,其中防護綠帶不宜小于50米、臨高速公路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線距立交匝道外路肩邊緣不得小于50米,該范圍為防護綠帶、二。位于國道兩側的 公路紅線距道路中心線10米,建筑控制線距道路中心線不得小于30米 之間為防護綠帶。三.位于省道兩側的,公路紅線距道路中心線10米.建筑控制線距道路中心線不得小于25米、之間為防護綠帶、四、臨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線按照相交公路中等級較高的標準劃定,五 公路隧道的建筑控制線按照本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guī)定執(zhí)行.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相關規(guī)劃控制標準嚴于上述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劃,因高邊坡,地質條件等原因 公路用地距離建筑控制線小于10米或者超越相鄰用地建筑控制線的。該相鄰用地建設時應當進行結構安全性評估,確保公路安全。防護綠帶內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架設桿路,埋設管線。設置道路,公廁、垃圾站,軌道及其附屬配套設施、出入口。風口、冷卻塔。區(qū)間線路、試車線,等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第四十九條,項目配套管線 設施建設、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網(wǎng)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為其配置的水泵結合器 消火栓。室外消防環(huán)管.各類檢查井等工程內部管線設施,不得超越道路紅線,且不宜高出相鄰人行道標高,與城市道路相接的車行道.其縱坡應當與相交城市道路橫坡相協(xié)調,其變坡點位置不得超越道路紅線。且距離不小于7。5米、附圖4、建設項目配建的供排水、電力、燃氣。通信 環(huán)衛(wèi)等公用設施應當先期建設或者與項目同步實施、第五十條.建筑與現(xiàn)狀管線的間距,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的基礎與現(xiàn)狀給水 排水.燃氣管。溝,道的凈距不小于3米,與建筑配套的相應管線除外,與現(xiàn)狀電力電纜或者其管道.通信電纜或者其管道的凈距不小于1、5米,第五十一條.建筑與架空電力線的水平距離,新建.改建 擴建建筑與架空電力線的最小水平距離.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技術規(guī)范的前提下、與檔距小于或者等于200米的架空電力線邊導線間的最小水平距離按照以下標準控制、一.1千伏至10千伏的.不小于5米,二 35千伏至110千伏的.不小于10米、三,220千伏的.不小于15米、四.500千伏的、不小于30米 五.超過500千伏的。應當經(jīng)專題論證確定。建筑與檔距大于200米的架空電力線邊導線間的最小水平距離.除滿足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當征求電力主管部門意見。在鐵塔周邊.有地形高差的.以相鄰的坡頂或者坡腳起算,10米范圍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確需建設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確保鐵塔安全。并征求電力主管部門意見、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因條件特殊確需突破上述要求的,應當取得電力主管部門同意意見,第五十二條 架空電力線與現(xiàn)狀建筑及規(guī)劃地面.道路的垂直距離,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新建。改建。擴建的架空電力線.無需對原桿塔進行拆除的導線更換除外。其導線在最大計算弧垂條件下,與現(xiàn)狀建筑及規(guī)劃地面.道路的垂直距離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10千伏的.不得小于9米.二,35千伏至110千伏的 不得小于15米。三,220千伏的 不得小于18米、四 500千伏的。不得小于21米.五,500千伏以上的 應當經(jīng)專題論證確定,架空電力線跨越鐵路。軌道,航道,等級公路的、應當征求相關主管部門意見 第五十三條.架空交通。公用設施與建筑水平距離,除人行天橋 軌道、電力設施外的其他架空交通設施.公用設施距現(xiàn)狀建筑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架空交通設施.公用設施頂面標高低于現(xiàn)狀房屋底層標高的,不得小于5米,二.架空交通設施.公用設施頂面標高高于現(xiàn)狀房屋底層標高的。不得小于10米.因建設條件限制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應當經(jīng)專題論證確定,第五十四條、軌道保護 軌道交通線路應當設置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qū),其范圍包括,一、現(xiàn)狀地下車站和隧道外邊線外側50米內,規(guī)劃地下車站和隧道左、右中心線兩側56米內。二,現(xiàn)狀地面車站和高架車站以及軌道線路外邊線外側30米內。規(guī)劃地面車站和高架車站以及軌道線路左、右中心線兩側36米內,三.出入口,通風亭、車輛段、控制中心、變電站等建。構,筑物外邊線外側10米內、四,跨江河的軌道專用橋梁上。下游各200米內,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qū)范圍內不得新建 改建.擴建工程,確需建設的.按照本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五十五條,鐵路線路保護 沿鐵路兩側新建、改建 擴建建,構.筑物的,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除鐵路管護必需的外.其他建.構,筑物與最外側鋼軌的保護距離。臨高速鐵路的.不小于50米.臨干線鐵路的 不小于30米.臨支線,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的,不小于15米,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確需突破該保護距離的、應當專題論證并征求鐵路主管部門意見 二 除鐵路管護必需的外,下列建,構,筑物應當征求鐵路主管部門意見.1、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危險品倉庫.高大構筑物.如煙囪、水塔,等與最外側鋼軌的距離。臨高速鐵路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70米的,臨干線鐵路大于30米 小于或者等于45米的 臨支線 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大于15米、小于或者等于25米的 2。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的建。構、筑物與最外側鋼軌的距離,臨高速鐵路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60米、臨干線鐵路大于30米、小于或者等于40米的。三,跨越或者穿越現(xiàn)狀及規(guī)劃鐵路,以及涉及鐵路道岔,橋梁。隧道 高切坡路段的工程設計。應當征求鐵路主管部門意見 四、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確需跨越鐵路的、宜與鐵路正交并優(yōu)先采用下穿方式.同時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并征求鐵路主管部門意見 確需上跨的,應當采取封閉措施 第五十六條 現(xiàn)狀道路的保護。現(xiàn)狀道路位于規(guī)劃道路紅線之外的、現(xiàn)狀道路的功能未被已實施的規(guī)劃道路取代前,項目建設不得占用現(xiàn)狀道路。其建,構.筑物應當按照以下標準退讓.一,無人行道的、按照車行道邊緣起算退讓3米。二.有人行道的.人行道寬度小于3米的。按照車行道邊緣起算退讓3米。人行道寬度大于或者等于3米的 按照現(xiàn)狀人行道寬度退讓。確需占用現(xiàn)狀道路的 在保證原有道路交通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另行設置替代道路 并先期建設,第五十七條.河流的保護.城市的主要次級河流的主流,主要支流及其蓄水水面均應當予以保護 在河道兩側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不得侵占主行洪斷面 并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除修建道路。橋梁可以橫跨外、禁止封蓋集水面積超過兩平方公里的河道 二、在河道兩側和水面四周,應當按照規(guī)定留出污水截留管道位置,以及供人行、車輛使用的連續(xù)道路、防汛搶險通道用地和綠地.三 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建筑控制線距主行洪區(qū)邊緣的距離。以渠化岸線、自然河床,水面線為序 按照次級河流不小于20米,主要支流不小于10米,一般沖溝不小于5米劃定,四。改變河流性狀后.原控制的水面面積與綠化控制面積之和不得減少。蓄水水面以壩頂標高,無壩的以泄水口標高,起算、向岸側后退距離不小于10米,五,確需在河道內布設管線工程的 應當采取措施 確保管道不滲漏。不得阻礙河道行洪,并應當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第五十八條,特大型橋梁安全保護區(qū)。規(guī)劃及現(xiàn)狀特大型橋梁。以橋梁邊緣起算、規(guī)劃橋梁按照雙向8車道計,50米范圍內為禁建區(qū) 50。100米范圍內為大橋陸域安全保護區(qū) 上游300米、下游150米范圍內為大橋水域安全保護區(qū),水域與陸域分界線為濱江路 含規(guī)劃濱江路?;蛘邩蚺_ 在禁建區(qū)內。除橋梁養(yǎng)護必需的設施和交通設施。公用設施外。不得新建 改建 擴建其他建筑.在禁建區(qū) 陸域安全保護區(qū)內從事建設活動 應當進行結構安全論證,涉及現(xiàn)狀橋梁的,結構安全論證應當征求城鄉(xiāng)建設.城市管理或者交通等主管部門的意見,涉及規(guī)劃橋梁的,設計方案應當充分考慮規(guī)劃橋梁的可實施性 市人民政府對大橋保護作出專門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第五十九條,特大型橋梁綠化設置要求.在長江。嘉陵江等河流上規(guī)劃。建設橋梁時,除軌道交通專用橋外 橋梁兩端應當同時建設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橋頭綠地 第六十條.道路臨時用地的使用.城市道路的邊坡工程.可以超出道路建設用地紅線,相鄰建設項目的實施 應當保證道路設施安全.建設項目的豎向設計應當與周邊城市道路標高合理銜接.并在建設用地范圍內預留規(guī)劃道路邊坡實施條件,第六十一條,公交停車港的設置,公交停車港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同側停車港的間距宜為400 800米,其中 人口密集地區(qū)宜取低值 二、港灣式停車港直線段有效長度不宜小于30米,其寬度不得小于7,5米 劃線式停車港有效長度不宜小于30米 其車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三,停車港出入口單邊漸變段長度不得小于30米 四.對向設置的停車港以漸變段起點起算、應當朝車輛前進方向錯位30米設置、五,停車港區(qū)域人行道寬度原則上不得小于該道路人行道寬度.六,交叉口附近設置的公交停車港 一般設在出交叉口方向。距路緣石圓角切點不小于50米。第六十二條、公交首末站設置標準。公交首末站應當在道路紅線外設置,其用地面積宜為3000。4000平方米,第六十三條。大型公共建筑及中小學校的候車道 新建 改建,擴建有較大客運車流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 應當在其建設用地范圍內設置專用的小型客車候車道。每個候車道寬度不小于3米,每條車道長度不宜小于30米、中小學校的出入口附近 在用地范圍內應當設置接送學生車輛的臨時候車道,第六十四條、人行天橋.在城市道路上架設人行天橋的、天橋的寬度不得小于3米.天橋下的凈空高度不得小于4,8米,天橋上及梯道下 均不得設置經(jīng)營性設施以及其他與人行交通無關的設施 用地條件受限的,人行天橋可以超出道路紅線布置.獨立設置天橋,含梯道、結構外邊緣距現(xiàn)狀建筑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3米 不能滿足的 應當專題論證 并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鼓勵人行天橋。軌道車站通道與建筑合理連接。第六十五條.地下通道,人行地下通道的凈寬不得小于4米、凈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頂部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5米并滿足管線布設的要求。在地下通道兩側布設商業(yè)設施的,人行通道寬度不得小于8米且應當全天候對外開放 人行地下通道露出地面的結構外邊緣與相鄰底層建筑外邊線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3米.不能滿足的、應當專題論證 并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用地條件受限的、人行地下通道可以超出道路紅線布置、鼓勵人行地下通道、軌道車站通道與建筑合理連接、第六十六條 無障礙設施。設計城市道路。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應當遵循設置無障礙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在場地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人行天橋 人行地下通道應當設置坡道或者無障礙電梯、第六十七條.污水處理廠.變電站 垃圾處理場 垃圾轉運站等公用設施。污水處理廠 變電站 垃圾處理場。垃圾轉運站等應當劃定衛(wèi)生防護帶,主城區(qū)的污水處理設施.其他區(qū)縣。自治縣。人口密集地區(qū)的污水處理設施應當加蓋或者采用地埋式建設方案,防止臭氣泄漏,供水主干管和污水一,二級管線的管徑應當符合規(guī)劃確定的供水廠 污水處理廠建設規(guī)模要求,在人口密集地區(qū)設置變電站,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10千伏及以下開閉所,配電房應當結合建設項目同步實施、二 110千伏。220千伏變電站應當設置為室內變電站。并宜設置為地下,半地下變電站、三 500千伏變電站防護距離不低于30米 防護帶內應當采用綠化隔離,減少對環(huán)境、景觀的影響。污水處理廠.變電站、垃圾處理場、垃圾轉運站等公用設施及加油加氣站.汽車充換電站宜先期建設,第六十八條 長輸油氣管線,長輸油氣管道及站場宜在主城區(qū)繞城高速公路以外布局并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管道兩側 管壁起算,保護距離應當不小于5米.長輸油氣管道及附屬設施。站場防護距離應當征求能源,安監(jiān)等相關部門的意見.第六十九條、市政管線 新建 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同步規(guī)劃,建設城市管線。統(tǒng)籌處理好各類地下管線的關系,綜合管廊應當布置在道路兩側綠地及道路紅線范圍內.未納入綜合管廊的各類市政工程管線應當與道路綠化 盲道等統(tǒng)籌協(xié)調.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車行道為4車道以上的。在道路兩側均應當布置雨水管道。二 市政公用管道,電力、給水、污水 天然氣、雨水,路燈.通信等、在城市道路雙側布置的、其布置形式參見附圖5,單側布置的,其布置形式參見附圖6,三.地下管線宜布置在人行道下 條件受限的??梢圆贾迷谲囆械老?四、工程管線之間及其與建.構。筑物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能滿足相關規(guī)定的 應當采取工程措施保證安全運行及檢修要求,第七十條.城市管道的最小建設規(guī)模,未納入綜合管廊,在城市主,次干路上敷設的各類市政工程管線,應當按照城市規(guī)劃要求的規(guī)模埋設,除臨時施工管道和直埋電力 通信電纜外,不得低于以下數(shù)量及規(guī)模。一。電力電纜溝及管道6條,孔.二,通信管道12孔、三 天然氣管道100毫米,四,供水管道200毫米 排水管道400毫米。第七十一條。地下管道覆土厚度規(guī)定。地下管道橫向穿越車行道的.其覆土厚度應當滿足相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 并不得小于1米。沿城市道路路緣石埋設的城市公共照明系統(tǒng)的低壓電源線路 其覆土厚度不小于0 4米、與城市道路平行埋設在車行道下的其他地下管道線、其覆土厚度應當滿足管道最小覆土的技術規(guī)定 并不得小于1米 在人行道下設置的管線溝道。其蓋板裝飾應當與人行道鋪砌統(tǒng)一 其頂面標高應當與人行道設計標高一致。各種檢查井 手孔等附屬設施、其頂面標高應當與地面設計標高一致。第七十二條,架空線及水電氣設施位置規(guī)定 在城市道路上.除確需架設110千伏及以上等級的電力桿路外。不得新設其他架空線桿路、在城市道路上.架設110千伏及以上等級的電力桿路的,應當經(jīng)相關部門共同審查論證 新設置的各種電力變壓器 通信交接箱、燃氣調壓器.箱,等設施,不得占用現(xiàn)有城市道路人行道,現(xiàn)有人行道上的架空線桿路和設施,應當結合道路改造、按照本規(guī)定要求逐步規(guī)范 第七十三條、交通設施架空部分的環(huán)保措施、橋梁,高架道路,高架軌道交通等交通設施架空部分,應當采取必要的防噪。防眩等措施,以降低對相鄰建筑的影響,第七十四條。路網(wǎng)密度,新建住宅推廣街區(qū)制,優(yōu)化交通路網(wǎng)布局 路網(wǎng)規(guī)劃應當與區(qū)域功能和現(xiàn)狀地形相結合。城市規(guī)劃路網(wǎng)密度應當高于8。0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應當高于15.編制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單個規(guī)劃地塊面積不宜過大.原則上。居住地塊,商業(yè)商務地塊.含混合用地.面積不得超過4萬平方米,工業(yè)倉儲地塊面積不得超過8萬平方米,確需突破的,應當經(jīng)專題論證確定,第七十五條,路網(wǎng)體系及路網(wǎng)連通、道路規(guī)劃應當提高路網(wǎng)連通性,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規(guī)劃路網(wǎng)應當形成完整體系.其中 次.支道路應當自成體系。二、高速公路 快速路,鐵路、軌道等重要交通干線穿越城市的.兩側次干路及以上等級道路應當采用上跨或者下穿的方式保持連通 三,道路相交設置立交的.立交周邊其他道路應當采用上跨或者下穿的方式保持連通,第七十六條 道路銜接及立交設置、各等級道路銜接及立交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高速公路與高速公路 快速路相交處應當設置樞紐立交、有條件的,高速公路與主干路相交處應當設置樞紐立交 二,快速路與快速路 主干路相交處應當設置立交,支路不得直接接入快速路。三 交通性主干路與主干路相交處宜設置立交,四.立交設置應當保障交通主流方向便捷,避免繞行.第七十七條、交叉口轉彎半徑 規(guī)劃道路平面交叉口路緣石轉彎半徑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主干路交叉口轉彎半徑宜為20,25米。二、次干路交叉口轉彎半徑宜為15 20米,三、支路交叉口轉彎半徑宜為10.15米、四、不同等級道路相交的交叉口。按照較高等級道路取值,第七十八條 道路紅線展寬 規(guī)劃有軌道車站,公交停車港、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的道路路段 應當展寬道路紅線、原則上不得減少人行道寬度.道路相鄰用地已規(guī)劃建設導致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在不影響人行通行的前提下、人行道寬度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處的紅線展寬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次干路及以上等級道路相交的交叉口應當渠化展寬 二、交叉口進口道車道寬度不小于3米,三、交叉口展寬直線段長度不小于40米.展寬漸變段長度不小于20米 第七十九條。建設項目車行出入口.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合理組織項目內部車行交通,車行出入口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禁止在快速路.立交匝道上直接開口,不得擅自在主干路上開口,確需開口的,應當專題論證、有條件的.應當通過設置輔道開口,但人行道寬度不得減少。二 當相鄰道路為兩條或者兩條以上不同等級道路的,應當在較低一級城市道路上設置出入口 三.道路交叉口路緣石半徑的切點向主干路延伸70米.向次干路延伸50米 向支路延伸30米范圍內為限制機動車開口路段。附圖7.交通 公用,消防等設施用地經(jīng)批準可以開口,四,沿次干路同側的建筑工程項目 其車行出入口之間的水平距離原則上不小于40米、五??焖俾饭煌?空炯凹佑?氣。站應當臨輔路設置 確需臨主路設置的,應當設置在與主路分離的??繀^(qū)內,??繀^(qū)車行出入口應當滿足快速路出入口最小間距的規(guī)定.六.除工業(yè).倉儲。交通設施 公用設施外,建設項目車行出入口寬度原則上不得大于7米,七,車行出入口與公交停車港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5米。八、鼓勵與相鄰用地建設項目共用車行出入口,減少對城市道路的車行開口數(shù)量,第八十條,軌道交通設施及周邊建設項目要求、軌道交通設施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軌道地下車站出入口不宜少于4個 高架車站出入口不得少于2個,軌道出入口應當多向。分散布設。與人行過街設施。地下商業(yè)、鄰近公共建,構,筑物等相結合或者連通,有條件的可以跨越街區(qū)設置,二.軌道車站出入口 風亭、冷卻塔.變電所等軌道附屬設施應當優(yōu)先在軌道設施用地內設置 或者與周邊建筑相結合 條件受限的.可以利用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設置.其造型應當結合環(huán)境藝術化處理,或者利用植物遮蔽、減少對環(huán)境影響.三.軌道車站宜在付費區(qū)外的便捷位置設置公共衛(wèi)生間。對公眾開放、四、軌道地下車站出入口標高不得高于室外地坪標高0。45米。五 預留接軌聯(lián)運條件、加強軌道交通的換乘銜接 軌道車站周邊建設項目應當為軌道車站出入口及其連接道,風亭 冷卻塔等附屬設施的設置提供條件。第八十一條 公交與軌道一體化換乘銜接控制。公交??空九c軌道車站出入口的距離宜控制在50米以內.條件受限的、不得大于100米,公交場站與軌道車站出入口的距離宜控制在100米以內 第八十二條。對外客運樞紐及交通銜接.機場 鐵路客運站.公路客運站 客運碼頭等對外客運樞紐應當結合城市發(fā)展合理布局。并與城市交通緊密銜接、逐步實現(xiàn)一體化銜接換乘.公共交通 含軌道交通.站點距對外客運樞紐主要人行出入口的步行距離不宜超過200米、第八十三條、交通設施的結構工程設置??缭匠鞘械缆返母咚俟?。鐵路。軌道等重要交通干線。其橋梁,墩柱,承臺等結構工程設置不得影響規(guī)劃道路的實施,第八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在城市中心區(qū)以及學校,醫(yī)院周邊等停車位需求較大的區(qū)域,應當規(guī)劃.建設公共停車場,庫,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設置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鼓勵利用高架橋.立交橋的橋下空間設置公共停車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