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特低電壓配電7.3,1、特低電壓。ELV.作為保護措施包括安全特低電壓。SELV、和保護特低電壓,PELV。其電壓不超過 建筑物電氣裝置的電壓區(qū)段,GB、T。18379,2011規(guī)定的電壓區(qū)段,的上限值.即交流50V、7、3。2,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設備 可作為特低電壓,ELV。配電系統(tǒng)的電源,1。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源電壓為1100V及以下的變壓器.電抗器.電源裝置和類似產品的安全 第7部分,安全隔離變壓器和內裝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電源裝置的特殊要求和試驗,GB、19212 7的安全隔離變壓器.2,安全等級等同于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內裝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電源.3,電化學電源或其他獨立于較高電壓回路的電源.4。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即使內部發(fā)生故障、其輸出電壓也不超過交流50V,或允許該電子設備故障時輸出較高電壓.但能保證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或當帶電部分與外露可導電部分間發(fā)生故障時、其端電壓能立即降至小于交流50V,5.低壓供電的移動式電源 7,3.3 特低電壓配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安全特低電壓和保護特低電壓的配電回路應滿足下列要求,1,配電回路的帶電部分與其他SELV或PELV回路之間應具有基本絕緣,與其他非特低壓回路帶電部分之間可采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做保護隔離。也可采用基本絕緣加上按其中最高電壓設置的保護屏蔽 2,當采用安全特低電壓配電時 回路的帶電部分與地之間應具有基本絕緣 其外露可導電部分不得與地.保護導體以及其他回路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做電氣連接,3.安全特低電壓回路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有可能與其他回路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接觸時,其電擊防護除依靠SELV保護外.還應依靠與SELV回路接觸的其他回路外露可導電部分的電擊防護措施來保護、4 當采用保護特低電壓配電時、回路和由保護特低電壓回路供電的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應接地,2,特低電壓的回路布線系統(tǒng)與具有基本絕緣的其他回路帶電部分之間的保護分隔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1,回路導線除應具有基本絕緣外.還應具有絕緣護套或應將其置于非金屬護套或絕緣外殼 外護物.內 2、回路應用接地的金屬護套或接地的金屬屏蔽物與電壓高于交流50V的回路的導體隔開,3 回路導體可與高于交流50V的回路導體共用一根多芯電纜或導體組.但回路導體應按其中最高的電壓加以絕緣 4。將SELV和PELV回路與其他回路拉開距離,3 特低電壓系統(tǒng)的插頭及插座應符合下列要求,1,插頭應不能插入其他電壓系統(tǒng)的插座內。2 插座應不能被其他電壓系統(tǒng)的插頭插入。3、SELV系統(tǒng)的插頭和插座不應具有保護接地線的接點、7,3.4。當安全特低電壓和保護特低電壓回路的標稱電壓超過交流25V或電氣設備被液體浸沒時.應采取下列保護措施之一、1,帶電部分應完全用絕緣層覆蓋,且只有采取破壞性手段才能除去該絕緣層。2、符合、低壓電氣裝置,第4,41部分,安全防護.電擊防護.GB,T,16895.21,2011附錄A中第A.2節(jié)要求的遮攔或外護物,7,3。5 在干燥的環(huán)境內,下列情況的特低電壓配電系統(tǒng)可不設基本保護,1.標稱電壓不超過交流25V的SELV系統(tǒng)、2,標稱電壓不超過交流25V的PELV系統(tǒng).并且外露可導電部分和帶電部分由保護接地導體連接至總接地端子 3,標稱電壓不超過12V的其他任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