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中央變配電硐室10。3,1.超過6m的變配電硐室,應在兩端各設一個出口,的定界問題、是考慮了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復雜現(xiàn)狀而定的、根據(jù)井下巖石情況.施工特點,認為6m長度內設兩個出口 距離偏近.開鑿不便且投資加大,也曾有人提出這一數(shù)值應增加至9m 但是能否加大這一數(shù)值、尚待通過生產實踐的檢驗之后確定。硐室長度大于30m時應在中間增設一個出口.目的主要是在發(fā)生較大電氣事故情況時,保證運行維護人員及時安全逃生 另外。也利于硐室的通風散熱.縮短電氣線路的敷設長度和方便設備的搬運安裝等,一般情況下 有色金屬礦山井下火災,水災發(fā)生概率小。設置柵欄門是為了便于通風。并且可以防止非電氣維護或閑雜人員進入.但是對于有淹沒.火災,爆炸危險的礦山則應根據(jù)情況設置防水門或防火門,有淹沒危險的礦山是指在開采過程中具有突發(fā)水災威脅、如裂隙水豐富且礦體內含有溶洞 或有未處理的老空區(qū)、老窿且內部有積水 或采用崩落法開采等情況的礦山,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礦山是指具有潛在火災威脅的礦山.如礦石具有自燃性的高硫礦山、或開采中可能會產生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的礦山、或柴油設備使用較多的礦山等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10 3.2 硐室底板標高的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巷道積水流入硐室,發(fā)生水患時,可以利用巷道的容積得以緩沖,以便爭取時間采取封堵或密封措施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