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建筑間距4,1 基本要求4.1 1。住宅建筑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 綜合考慮通風,采光,抗震 消防、管道埋設和視覺衛(wèi)生等因素確定 4.1、2 住宅建筑間距應保證受遮擋的住宅至少有一個滿足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間,其大寒日日照時間不應低于3小時。老城區(qū)改建住宅建筑日照標準可適當降低,但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時間2小時.有效日照時間段為大寒日8。00 16 00。日照間距系數(shù)按1。25計算.建筑間距計算時應綜合考慮地形高差影響、注,老城區(qū)范圍指九華山大道以西,石城大道以北.秋浦河以東.長江以南的區(qū)域。當城市總體規(guī)劃等重大規(guī)劃進行調(diào)整或修編時、老城區(qū)范圍也將及時更新調(diào)整,4。1。3 遮擋建筑為多,低層建筑的,采用日照間距系數(shù)法計算建筑間距、且按最不利點確定、遮擋建筑為高層建筑的。采用日照分析法計算建筑間距.住宅朝向南偏東或南偏西時,住宅日照間距系數(shù)可根據(jù)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shù)換算.表4、1、3.不同方位間距折減換算表方位0,15 含,15。30、含 30.45、含.折減值1,0L0、9L0 8L。注 1 表中方位為正南向.0 偏東.偏西的方位角,2 L為當?shù)卣舷蜃≌臉藴嗜照臻g距,3.本表指標僅用于無其它日照遮擋的平行布置條式住宅之間,4。住宅建筑偏移角度不得大于45。4.1、4 住宅建筑底層有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的,其建筑間距應以最底層住宅的臥室,起居室窗臺面計算、4.1 5,住宅建筑應確定一面作為主朝向。其他朝向為次要朝向,次要朝向可不考慮其日照要求,有日照需求的建筑。不應東西向布置,4 1.6,受遮擋建筑為違法建設.臨時建設 其日照可不予考慮,4。1,7 兩幢建筑夾角小于或等于45度布置時,按平行布置建筑間距控制,大于45度布置時.按垂直布置的建筑間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