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交叉口標志7、2。1、下列情況應設置交叉口標志、1。受綠化,建筑物等影響,交叉口相交道路之間由停車視距構成的通視三角區(qū)不能保證時,2,受道路縱坡,路面超高等影響而辨識困難、或其他不易被發(fā)現(xiàn)的交叉口。3,畸形或錯位交叉口,以及不易判別交叉口形狀的路口。7 2,2 對已設置相應設施或標志時,下列情況可不設交叉口標志 1,交叉口設有信號控制時。2 交叉口設有指示轉彎 禁止轉彎.停車讓行。減速讓行 指路、路口預告和告知,地點 方向等與交叉口相關的禁令,指示或指路標志,并且標志容易被看到時。3,交叉口視線良好 易于觀察相交道路來車時.4,交叉口相交道路的交通流互不干擾、或交通量極小。路段速度較低時、5.T形或Y形交叉口 被交通分隔島渠化后改變形狀或走向時.7、2 3。交叉口標志應設置在平面交叉口之前適當位置、距交叉口停車線或路口緣石圓直切點的距離。應按本規(guī)范表4。3,2的規(guī)定取值,7,2,4.應根據(jù)實際道路交叉的形式選用適當?shù)慕徊婵跇酥?7.2。5 當設置T形或Y形交叉口標志時,應配合設置線形誘導標志,當設置環(huán)形交叉口標志時。應配合設置環(huán)島行駛指示標志。7,2.6,受線形限制或障礙物阻擋時.交叉口標志應設置在面對來車的路口的正面 7.2,7.交叉口標志可根據(jù)道路形狀設置圖案,并應符合警告標志板面設置的相關規(guī)定,